当然,反过来说也行,是凌异这个菜鸟,分配给班特的跟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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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带新,这是传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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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班特,要出发了吗?”回过神来的凌异对班特问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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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特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而是将目光落在凌异手中的报纸上,不屑的说道:“又是这只该死的蝙蝠,这个家伙,简直就是咱们哥谭市的搅史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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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异指了指报纸上的标题说道:“但人们说蝙蝠侠是英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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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水特,见鬼的英雄,正是因为他,哥谭市才变得这么混乱,他是抓了不少混蛋,可只是抓,却不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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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那些疯子,下地狱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,那只蝙蝠有他那该死的蝙蝠车,有强大的铠甲和武器装备,可哥谭市的监狱没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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凌异点点头,倒是很认可班特的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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蝙蝠侠最强大的是他的钞能力,他可以凭借钞能力打造强大的战甲,高科技武器,可以轻松抓住罪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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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哥谭市没有死刑,而蝙蝠侠抓的人,要么是犯罪天才,要么是犯罪疯子,要么就是疯子天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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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一些天才疯子来说,哥谭市的监狱,就跟自家的后花园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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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稍微给点机会,就会逃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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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后继续搞事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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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比如半个月前被蝙蝠侠抓到的小丑,刚刚被关进监狱还不到半个月,就越狱跑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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