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音间外面安静了几秒。
郑在俊把最后那段波形拉大,看了一眼振幅的走势。
白时温推门出来。
“怎么样?”
“副歌过了。”
郑在俊竖起两根手指:
“但主歌第二段要重录。
'把晚安说给路边的流浪猫听'那句,你唱得太好了。”
白时温的眉头动了一下:
“'太好了'是什么意思?”
“意思是你在表演。”
郑在俊往前坐了坐:
“那句词的画面是一个人蹲在路边跟流浪猫说话。
这个人已经累到开始跟猫道晚安了,他不会还有多余的情绪去把这句话唱得动听。
你刚才唱的时候,声音太漂亮了,气息太匀了。”
这个评价很有意思。
刚才录叠词的时候,问题是白时温的声线“不够轻巧”;
现在录叙事段落,问题变成了他唱得“太好了”。
前一个是音色的天然局限。
后一个是职业习惯在作祟。
他演了十几年戏。
在镜头前,每一个呼吸、每一个停顿、每一次声音的起伏都是经过设计的。
这种设计能力是他的武器,但在话筒前面,这把武器有时候太锋利了。
白时温点了下头。
转身进去,重新站到话筒前。
一遍过后。
“……”
“白老板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嗓子条件比我预期的好。
音准不用修,气息够稳,音色有辨识度。
放在偶像歌手里算上游。”
白时温在录音间里没接话,等他说完。
“但你最有意思的地方不在嗓子。”
郑在俊把椅子转回来,面对亚克力板那边的白时温:
“别人唱歌是在唱旋律,你唱歌是在讲画面。
你知道每一句话该是什么温度,该在什么地方轻下来,该在什么地方毛糙一点。
这个东西比音域宽两个八度值钱。”
“但你的毛病也在这儿。
你太会设计了。
有些地方你要是能忘掉自己是个演员,就让嗓子自己说话,出来的东西会更对。”
白时温把耳机摘下来,挂在话筒架上。
走出录音间,拿起桌上的冰美式喝了一口。
“继续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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